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乡镇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街道、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乡镇街道设立的调解组织具有劳动职能的组织纠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请求仲裁 可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