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果计算工资损失时没有银行对账单,受害人可以依法提供其工资损失的其他证明,例如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雇主和工人的工资条。损失的工作工资金额可以通过损失的工作时间*损失的工作收入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工资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旷工时间以受害人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受害人因受伤、致残而继续旷工,旷工时间可计算至致残日期的前一天。
如果受害者有固定收入,损失的工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