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证明员工不符合用工条件,或者劳动者有法定过失,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条件除第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p >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