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区别:保密协议是针对用人单位所有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协议对劳动者长期有效,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间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按照协议的规定向雇主提供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