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要求赔偿吗?

2025-02-13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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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应该要求赔偿?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自入职之日起超过1个月。从月初计算,缴费月份数不得超过11个月;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聘用日期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双倍工资支付劳动者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月工资。应当签订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检举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劳动保障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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