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附加生效条件吗?

2025-02-13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合同可以附加生效条件吗?

劳动合同一般不能附加生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雇员,并应由雇主最终确定。单位与员工签订或者盖章劳动合同生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对方违反进入或者变更实验室的规定

(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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