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发生工伤,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用人单位追缴预缴的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保险费依照法律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预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报销。用人单位逾期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