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一般不给予经济补偿;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第 40 条
在任何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p >
(二)劳动者不具备任职资格,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