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餐饮法人参与门店经营时,需要提供健康证明。餐饮法人不从事直接服务顾客的,不需要持有健康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只有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才能凭“健康证明”从事工作。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书”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好你的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损公共卫生疾病的人,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客服工作。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p>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经营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