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的职工下班后突然死亡是否算工伤?

2025-02-13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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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下班后猝死算工伤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下班后猝死的,属于工伤吗?一般不视为工伤;但如果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然死亡或者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前提是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已经形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因工作事故受伤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因故死亡工作时突发疾病或48小时内未能抢救;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伤、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待遇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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