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个人发生工伤后一年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日期。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福利;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的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属于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所在地社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财政主管部门报告。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1天内直接提出索赔。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计算一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办法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的事项本条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在此期间,适用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