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企业职工病假时间有规定吗?

2025-02-13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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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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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企业职工请病假的时间有规定吗?

《劳动法》没有规定企业职工请病假的时间,但《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相关规定。即职工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照六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职工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四条

期限为三个月,按六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6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累积9个月内的逾期病假时间按15个月内的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按照18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按时间计算;受雇满18个月的,按照24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受雇满24个月的,按照30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期间或者非工作期间工伤、规定医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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