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交仲裁的案件类型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2025-02-1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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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可以提交仲裁的案件类型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可以提交仲裁的案件类型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平等主体。不能仲裁的案件类型包括婚姻、收养、监护、赡养和继承纠纷;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一律平等主体及其他产权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纠纷;

(二)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处理的行政争议g 法律。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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