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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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发生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