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人在建筑工地死亡,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抚恤金;用人单位不购买的,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保险费依照法律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扶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补偿金:因工死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协调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期6个月;
(2)扶养亲属养老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公死亡、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而无法工作的职工的亲属,标准为:每月40%配偶、亲属互为每月30%,老年人、孤儿按上述标准每月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给付标准为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