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2025-02-1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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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药品费(含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由职工个人承担。

女职工产后出院后的医疗费用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女性分娩或流产的医疗费用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缴纳工资。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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