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个体工商户如何为职工缴纳社保:30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聘用之日起,按时办理登记 必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延期或者减少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营业执照凭成立日期、登记证明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五十八条
T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无职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兼职职工以及其他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