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果公司进行非法经济裁员,员工不同意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公司进行合法经济裁员,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二十人以上需要裁员或者裁员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用人单位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应当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可裁减人员:
(四)其他主要问题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签订较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已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中无其他从业人员,且有老人需要支持的人或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六个月内招用新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优先安排被裁减的人员相同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