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保险费如何收取: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工伤鉴定后,即可缴纳费用按照核定的金额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受伤职工工资;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申请的——在规定期限内认定工伤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诊断日期职业病的诊断或诊断。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支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逾期不偿还的,社会保险机关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