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拖欠工资的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支付%但不超过应付工资的100%。补偿工人的标准。而原来拖欠的工资仍需全额支付给工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