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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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有胁迫行为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取得证明试用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劳动者建立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五)因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