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失业保险金转移:您应当到原单位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转移手续。该机构将出具员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凭此证明,您可以继续与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失业保险关系,无需转移资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转移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是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也随之变化。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直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中央财政统一划拨失业保险费。需要转移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贴、职业培训和就业安置补贴等。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凭迁移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向迁移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移民所在地的机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