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请病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受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在单位发生工伤且本人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上班;
2、工人因病或非因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等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1 ) 从事下列工作的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下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患有职业病的。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二)在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工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受伤非因工受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4)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