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黔南州女职工最多可以休158天的产假。对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还可额外给予女方60天产假。此外,男方还可以享受15天的哺乳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享受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女员工怀孕4个月前流产,可享受15天交配期无限期休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婚假增加10天;如果孩子符合政策,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还可额外享受60天产假,男方享受15天哺乳假;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享受上述规定休假期间,工资仍发,福利待遇不变,出勤、考核、晋升、晋升、加薪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