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合同约定的民事仲裁有效,但约定的劳动仲裁无效。下列纠纷无效仲裁: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时,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一律平等主体及其他产权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赡养及继承纠纷;
(二)应予解决的行政纠纷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