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未通知对方而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当投诉副本送达另一方时,合同即终止。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出现解除合同事由时,合同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一方迟延履行重大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2、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演出期间od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会履行其主要义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出现解除合同事由时,合同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p>
(3)一方迟延履行重大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持续履行债务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当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终止;通知书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终止。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合同终止。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对方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
一方当事人未经通知对方直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的,将合同送达对方附有投诉或仲裁申请的副本。是时候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