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赔偿金如何计算

2025-02-10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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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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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不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予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应付金额,并按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为逃避支付工资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反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其他情况下,劳动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本法规定,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

(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维持或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劳动合同依照本规定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依照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本法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按全年支付。工人付钱。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应当支付三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超过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补交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支付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守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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