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江苏158天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产假计算。
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可以享受不少于30天的延长产假。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如果有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孩子,产假增加15天。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照常支付工资和福利。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夫妻依法登记结婚,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在婚假的基础上,再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男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享受不少于15天的哺乳假。推动落实育儿假制度。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二款规定的假期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发放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内。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