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因工受伤的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职工经救治且伤情相对稳定后,可直接向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因工负伤的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及职工因工负伤的相关信息伤害医疗;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先办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的,工伤事故d 劳动者自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社会报告。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一)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证书);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工伤认定申请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的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属于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1天内直接提出索赔。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计算一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制止的事项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开采的,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在此期间,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占领精神疾病诊断鉴定证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补充、更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遭受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劳动能力评价。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员工工伤医疗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