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款的消耗能否收回。属于营利性消费的,应当追回利息、收入和其他违法所得,但不计入挪用公款数额。 。挪用公款可通过报警解决,刑警队将立案侦查,追回挪用的赃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不归还的,构成犯罪。挪用的挪用公款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巨额公款又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助资金、物资自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