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解除合同通知的异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民法典》免除了对终止合同通知提出异议期的要求。如果合同以通知方式终止,则当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即终止。对方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仲裁期间或诉讼期间不等于异议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并通知对方。当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终止;如果通知表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合同将自动终止。消灭了。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合同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对方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
一方当事人未经通知对方直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的,将合同送达对方附有投诉或仲裁申请的副本。是时候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