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是否需要共同备案?

2025-02-09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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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报酬与工资薪金是否需要一起申报?

劳动报酬与工资薪金可以一起申报纳税。劳动报酬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对于综合收入,适用 3% 至 45% 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根据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等级为45%,最低等级为3%,共7个等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个人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动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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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 营业收入;

(6) 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 因科财产租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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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产转让所得;

(9)附带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统称综合所得)的,应当在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按月或者逐项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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