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拒绝履行合同不是违法行为,而是违约行为,您将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一致的合同义务经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