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任免机关审查批准公务员辞职申请的时限为30天,领导成员为90天。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必须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申请不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公务员辞职条例》第八条
公务员辞职由任免机关审批辞职申请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提出。其中,领导成员提出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批准。
第九条
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拒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撤销同意辞去公职的决定,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