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企业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它们将按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记录。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企业为取得收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相关支出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日常需要的、正常的支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