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2025-02-09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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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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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吗?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和假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和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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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及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p>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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