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增加工作时间,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员工也可以在公司强制安排加班后,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