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我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相关规定为:
1、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在期限内支付。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支付赔偿金。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逾期不缴纳的,责令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的额外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