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个体劳动者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区社保办生育保险窗口申请生育补贴。验收合格后,工作人员将开具体检证明。产假30天内,生育的女职工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障办事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应当享受生育保险待遇。y 生育保险福利;职工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福利。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