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住院期间家属陪护费用补偿标准

2025-02-09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住院期间家属及护理人员赔偿标准

工伤住院期间家属及护理人员赔偿标准:生活不能自理者护理费用=平均协调区内职工上一年度月工资×50%;对于那些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无法照顾自己的人来说。生活照顾费=协调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生活照顾费=协调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受伤,经评定为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居住。对于护理来说,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生活照顾费按照三个不同等级缴纳:完全不能自理者、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标准分别为协调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和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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