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新疆产假为158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享受15天产假。若分娩困难,可增加15天产假。对于双胞胎,每增加一个孩子,产假将增加15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给予女方60天产假、男方20天哺乳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后享有98天产假,其中分娩前有 15 天的时间。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孩子,产假将增加15天。
女员工怀孕4个月前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如果怀孕4个月后流产,将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