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果我没有钱支付工伤,我一般不会坐牢。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职工发生工伤事故,都必须首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国务院规定,不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遭受意外伤害的,因工作患职业病、工伤后经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被认定为劳动能力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将享受伤残福利。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评定应当简单、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支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报销。用人单位逾期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