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济南社保补充缴费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2025-02-09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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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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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济南社保补充缴费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社会保险欠缴是我国社会的普遍行为。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社会保险的补充缴费通常是由单位或个人缴纳。而且,社会保险补充缴费是有一定范围的。因此,很多老百姓都想知道,济南市社保补缴的条件,我国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新社保补充缴费政策

1.人员范围

符合四条件的企业人员即可“参保”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57名职工”和“ 20世纪60年代、1970年代在企业工作的“家庭工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通过自己的APP申请应用。一次性补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曾在我省有城镇户口的2010年12月31日;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达到或者超过规定的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60周岁)55周岁以上,下同);

(四)1996年1月1日之前,建立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补充缴费及福利计算

一次性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并缴纳一次性费用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从全额缴纳附加费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和养老金计算缴纳标准分为三级,缴费者可以选择:如果按照第一级缴费标准规定,每月养老金为601元。 :如果按照二级标准补充缴费,每月养老金为492元;如果按照三级标准补充缴费,每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充缴费数额时,年满61周岁的人员,每增加一岁,补充缴费数额减少1500元,最高减少额为15000元(具体补充缴费标准及每月养老金水平见右面)。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上述补充缴费将由省作为特殊群体处理,单独研究制定养老金调整办法。

3.费用筹集

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一次性缴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原单位不复存在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一次性补充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缴费附加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就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养老金收据

基本养老金从个人账户先行支付

在确定出生时间上,我省实行本人原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件缺失或者不清楚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工作经历的认定,重点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原则上以原始档案记录为准:个人档案缺失或记录不清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认可。 ) 级别并执行公示程序。

二.其他

参保职工缴纳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费按15000元标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一个。社会统筹基金: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缴费人员设立个人缴费账户。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缴费完毕后,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

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缴费账户中尚有余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遗属可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已享受普通生活困难补贴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继续享受,也可以按照本实施方式补缴后享受基本养老金。意见。生活困难补助、社会救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同时享受。

一次性补缴后,不确认连续工龄和工作时间,缴费期限不视为相同。

新的社保补充缴费政策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不过,新社保补缴政策主要包括人员范围、补缴对象、补缴范围、费用征收、补缴和待遇计算等内容。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补缴,参加的人以自己的名义投保的保险不能拖欠付款。智芒网编辑提醒大家,社保停缴的话,没有必要补缴。只要我们的社保缴款已经缴纳了十五年年,我们不需要偿还款项。

这里,智芒网小编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济南市可以参加社会保险补充缴费的人群范围,即哪些人群可以参加社会保险补充缴费。下面介绍一下补充缴纳社会保险的一些程序以及其他方面规定的注意事项。您也可以向律师询问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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