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院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时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前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处罚知道其权利被违法之日起计算。因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款项。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方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追加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期间劳动关系存续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处罚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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