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一方不履行的怎么办

2025-02-08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仲裁中一方未履行的怎么办

问题解答:

劳动仲裁中的一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根据发生法律效力附加明确的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但执行的另一个前提是仲裁裁决已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岁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取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撤销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最后一年起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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