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按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职工享受生育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假产;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假产。
【法律依据】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假产》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享受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胎假胎的,每多产1个婴儿,可增加假产产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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