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行政区域内企业与职工间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受案范围: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职工违纪或者由于国家和云南省劳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被企业辞退发生的争议; < /p>
三、因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工资(含津贴和少数民族)规定发生的争议;
四、因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规定的争议;
五、因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集体福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待遇规定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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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用等发生的争议;
七、因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暂停人员劳动保护等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八、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九、法律、法规、道德规定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参见文件:
《云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1994年1月17日令政府第九号)。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