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告诉妻子就卖房,卖房协议有效吗?

2025-02-10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丈夫不告诉妻子就把房子卖了,卖房协议有效吗?核心内容:丈夫瞒着妻子卖房,卖房协议有效吗?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就结合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案例简介]黄、邓是夫妻。 2008年3月,黄某、邓某投资19万元购买商品房,房屋所有人登记为邓某。 2010年10月21日,邓某瞒着妻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邓某以27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王某。

协议签订后,王某于2010年10月26日向邓某支付了20万元购房款。一周后,王某搬进了房子,并还清了余款,但双方已从未办理过购房事宜。转让手续。 2011年2月,黄某发现此事,找到王某要求其搬出房子。王某声称邓某以27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他,并拒绝搬走。黄某、王某协商无果,遂将王某、邓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某、邓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责令王某返还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黄某、邓某为夫妻,家庭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邓某在未征得黄某同意的情况下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事后也未得到黄某的认可。这是未经授权的处分,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不构成善意收购。

【律师陈述】本案争议焦点是王某收购涉案房屋是否构成善意收购?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善意收购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条件:
< br />1.受让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具有善意行为;

2.以合理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本案中,房屋虽已交付给王某,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不符合上述第三个条件。虽然房产证登记所有人只有邓某一人,但该房屋的购买发生在夫妻关系期间,邓某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王某收购涉案房屋不构成善意收购。

丈夫不告诉妻子就卖房,卖房协议有效吗?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