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2025-02-10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一份良好签署的合约是交易安全的有力保障。但现在因合同签订不规范而引发的销售纠纷层出不穷。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呢?第一条【房地产产权现状】该房地产未被抵押、扣押,出卖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充分的处分权。 1、该房产无租赁; 2、该房产有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必须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和租赁合同交给买受人。第二条【房产附属登记】房产有卖方账户的,买方享有完全权利房地产过户登记后的处置。出卖人保证,自收到房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若买方在30天内搬出,若买方在30天内未搬出,则按房屋转让总价款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房产转让总价为每天5万。第三条【转让价格】房地产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元)。第四条【税费承担】双方同意买方承担双方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可能应缴纳的一切税费。买方未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无法继续的,买方不得解除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未违约者给g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付款方式】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第六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照未付款额支付货款。当日支付十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七条【房产交付】出卖人应当按年、月将房产交付买受人,并办理下列手续: 一、买卖双方共同验收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潢、有关物品。等,并记录水表、抄电表、燃气表,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房产钥匙;第八条【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惯例,出卖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的,自动从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根据房产转让总价每天5万,合同继续履行。第九条【附带债务的处理】出卖人交付房产时,应当结清附带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并将单据提交买受人确认,否则买家有权从发货押金中扣除上述欠款。第十条【产权转让登记】买卖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利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些勒尔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程序要求积极协助。自收据注明的答复日期届满之日起7天内,买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纳税手续。 第十一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选择保证金违约金或要求对方支付房产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不可抗力结束。第十三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冲突的解决】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承诺、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四条【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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