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发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工期、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建设资金;
(二)建设单位未检查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或者未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和设计文件。和建设规模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工期、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并要求设计单位予以纠正。